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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佛山市高明区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公租房管理暂行实施办法》听证会的公告
日期:2017-07-06

                      

    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解决本区户籍的单亲特困母亲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让困难群众共享社会发展成果,区政府同意将公租房部分房源用于安置单亲特困母亲家庭。为做好我区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公租房的分配和管理工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拟印发实施《佛山市高明区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公租房管理暂行实施办法》。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粤府令第183号)规定该事项属于重大行政决策,需举行听证。区妇联作为决策建议单位,负责听证会的具体组织工作。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就印发实施佛山市高明区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公租房管理暂行实施办法的必要性、合理性、科学性、合法性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1788(星期二)上午9点高明区妇联(荷城街道莲花路33号)三楼会议室举行。

  三、听证参加人和旁听人

  (一)听证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听证参加人员名额为15其中:

  1.年满18周岁以上,与《佛山市高明区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公租房管理暂行实施办法》有关或者关注该管理办法的公民8。从不同职业、不同镇(街道)的报名申请人员中确定,其中包括单亲特困母亲代表、社会团体代表、市民代表等

  2、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纪检组代表各1人,区妇联领导干部,共7人。 

   3、听证参加人数少于8人(即第1项第2项申请人员合计少于8人),听证会将延期举行。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会设立旁听席5个,凡本区内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均可报名。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高明区妇联报名,申请作为听证参加人或听证旁听人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信函请寄至“高明区妇联维权部荷城街道莲花路33号2楼),邮编:5285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报名传真0757-88822787;网上报名请登录佛山市高明区妇联网站(网址http://)下载并填写报名表,fl.gaoming.gov.cn/用电子邮件发送gmwoman@163.com采用信函、传真报名的也可使用网站下载的报名表。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以及对听证事项的基本意见。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714日。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高明区妇联将于2017718核实并确定听证主持人、听证陈述人听证参加人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佛山市高明区妇联网站(网址http://)刊登公告,并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fl.gaoming.gov.cn/陈述人、听证监察人、听证参加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将相关材料送达听证代表。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佛山市高明区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公租房管理暂行实施办法》(听证稿)可在佛山市高明区妇联网站(网址http://fl.gaoming.gov.cn/)下载。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57-88829838            

 

                      佛山市高明区妇女联合会

                      201776

 

附件1:《佛山市高明区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公租房管理暂行实施办法》(听证稿)

附件2:听证参加人报名表

附件3:听证旁听人报名表

办公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莲花路33号2楼
电话号码:0757-88822787
传真号码:0757-88822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