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解决本区户籍的单亲特困母亲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让困难群众共享社会发展成果,区政府同意将公租房部分房源用于安置单亲特困母亲家庭。为做好我区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公租房的分配和管理工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拟印发实施《佛山市高明区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公租房管理暂行实施办法》。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粤府令第183号)的规定,该事项属于重大行政决策,需举行听证。区妇联作为决策建议单位,负责听证会的具体组织工作。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就印发实施《佛山市高明区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公租房管理暂行实施办法》的必要性、合理性、科学性、合法性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17年8月8日(星期二)上午9点在高明区妇联(荷城街道莲花路33号)三楼会议室举行。
三、听证参加人和旁听人
(一)听证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听证参加人员名额为15人,其中:
1.本区年满18周岁以上,与《佛山市高明区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公租房管理暂行实施办法》有关或者关注该管理办法的公民共8人。从不同职业、不同镇(街道)的报名申请人员中确定,其中包括单亲特困母亲代表、社会团体代表、市民代表等。
2、本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纪检组代表各1人,区妇联领导干部,共7人。
3、听证参加人数少于8人(即第1项和第2项申请人员合计少于8人),听证会将延期举行。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会将设立旁听席5个,凡本区内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均可报名。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区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高明区妇联报名,申请作为听证参加人或听证旁听人。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信函请寄至“高明区妇联维权部(荷城街道莲花路33号2楼),邮编:5285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报名传真0757-88822787;网上报名请登录佛山市高明区妇联网站(网址http://)下载并填写报名表,fl.gaoming.gov.cn/用电子邮件发送至gmwoman@163.com。采用信函、传真报名的也可使用网站下载的报名表。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以及对听证事项的基本意见。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4日。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高明区妇联将于2017年7月18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主持人、听证陈述人、听证参加人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佛山市高明区妇联网站(网址http://)刊登公告,并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fl.gaoming.gov.cn/陈述人、听证监察人、听证参加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将相关材料送达听证代表。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佛山市高明区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公租房管理暂行实施办法》(听证稿)可在佛山市高明区妇联网站(网址http://fl.gaoming.gov.cn/)下载。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57-88829838
佛山市高明区妇女联合会
2017年7月6日
附件1:《佛山市高明区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公租房管理暂行实施办法》(听证稿)
附件2:听证参加人报名表
附件3:听证旁听人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