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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佛山市高明区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公租房管理暂行实施办法》听证会有关情况的公告
日期:2017-07-18

 

 

 

   为提高行政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粤府令第183号)等现就举行《佛山市高明区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公租房管理暂行实施办法听证会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就印发实施《佛山市高明区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公租房管理暂行实施办法的必要性、合理性、科学性、合法性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201788上午9:00-1100。

    三、听证地点:高明区妇联三楼会议室(荷城街道莲花路33号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

 

类别

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及职务

备注

听证

主持人

程志玲

高明区妇联副主席

 

听证

陈述人

欧阳巧玲

高明区妇联副主席

 

听证

监察人

邓卫坤

派驻区委组织部(区编委办)

纪检组副组长

 

听证

书记员

骆高洁

佛山市非常速记服务有限公司

 

听证

参加人

欧丽莹

广东利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区人大代表

 

听证

参加人

严惠针

高明区残联理事长

区政协委员

 

听证

参加人

杜伟楠

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住建) 副局长

 

听证

参加人

杜丽清

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住建)科长

 

听证

参加人

杨冬妍

高明区总工会正股科员

 

听证

参加人

苏少珍

高明区荷城街道妇联副主席

 

听证

参加人

潘钻梅

高明区杨和镇妇联副主席

 

听证

参加人

仇惠琼

高明区明城镇妇联副主席

 

听证

参加人

彭海珩

高明区更合镇妇联兼职副主席

 

听证

参加人

江云颜

市民代表

 

听证

参加人

梁剑杏

市民代表

 

听证

参加人

严淑娟

市民代表

 

听证

参加人

曾惠珍

市民代表

 

听证

参加人

谭莘颖

市民代表

 

听证

旁听

罗艳芳

高明区法制办办事员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以下方式对《佛山市高明区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公租房管理暂行实施办法(听证稿)(见附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我会

  (一)电子邮箱:gmwoman@163.com

  (二)电话:0757-88829838。

   (三)传真:0757-88822787。

  ()邮寄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莲花路33号高明区妇联(邮编528500)

    

     附件:佛山市高明区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公租房管理暂行实施办法(听证稿)

 

 

                            佛山市高明区妇女联合会

                           2017718

办公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莲花路33号2楼
电话号码:0757-88822787
传真号码:0757-88822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