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巾帼护法扬正义,英姿担道显公平
日期:2014-08-14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主要职责是审理区内发生的各类刑事犯罪案件(包括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刑庭现有干警10名,干警8人,所占比例为80%。刑庭的女干警肩负着打击犯罪的重担她们巾帼不让须眉,发扬着女性坚韧不拔的精神运用女性的智慧和胆识,独特的女性魅力,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着自己的青春年华以公正的审判、出色的工作和创造的精神,展现“铿锵玫瑰”的英姿飒爽风采

一、贯彻刑事政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刑庭的女干警在审判岗位上坚守着法律与正义,惩恶扬善,刚正无私。她们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惩罚每一位犯罪分子。近年来,刑庭的女法官肩负重担,先后审结了一大批社会重大、疑难的案件。在法庭上,尽管庭审需要加班加点,但是女干警不怕苦,不怕累,依然坚守工作岗位;尽管她们长期伏案工作患上不同情度的颈椎、腰椎等疾病,仍默默地战斗在打击犯罪的第一线上。近两年,一线女法官人均结案近330多件。此外,为了增加刑事审判的司法透明度和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刑庭的女法官们先后配合佛山电视台录制“法槌回响”节目、开展微博直播庭审现场,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注重少年审判,实行特色审判模式

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刑庭充分发挥女干警独特的女性魅力,由女法官组成专门合议庭审理涉少案件,并始终以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遵循“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根据未成年人生理和心理特点,采取针对性较强的审理方式和方法,推行“审判、帮教、预防”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刑事办案模式。对于每一宗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庭前,根据未成年被告人的实际情况,对每一位未成年被告人的个人情况,以面谈、走访、电话等形式进行庭前调查。在庭中,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前提下,注重对未成年犯的法庭教育。在庭后,安排心理帮教老师在我院专门设置的未成年人心理咨询室为未成年犯开展心理辅导。在判后,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跟踪帮教。在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方面。2012年底,刑庭率先启动广东首例“合适成年人”参与涉罪未成年人诉讼,未成年罪犯的家长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庭参与诉讼,依法指定了合适成年人作为其“代理家长”出庭参与诉讼。

三、做好审判延伸,推行特色亮点活动

刑庭的女干警充分发挥刑事审判和少年审判的法制宣传效应,先后设立了高明区首个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未成年人帮教基地,将法制宣传和帮教失足少年向规范化发展,并推行四大特色亮点活动。

亮点一:开展模拟法庭活动。为激发青少年学生学法的兴趣,提高他们的知法、守法能力,面向我区青少年学生开展模拟法庭“五进”活动,以模拟法庭、情景剧、以案说法等形式向青少年学生宣传法律知识,共开展模拟法庭10多场次,受到了我区多所中小学校的欢迎。2013年4月,活动被市依法治市办、普法办确定为我市首批普法品牌活动。

亮点二:开展法制夏令营活动。自2011年至今,连续三年暑假,刑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形式,面向全区在校学生开展法制夏令营活动,通过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法律知识问答、案件研讨、沙龙等形式,让学生们在假期享受丰盛的“法制大餐”。

亮点三: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刑庭每年至少开展两次法院开放日活动,通过选取青少年人群常发的针对性强的典型案件,组织在校学生走进法院、走近法庭,旁听真正刑事、民事案件的庭审,让他们解法院审理案件程序,并感受犯罪后受到惩罚带来的震撼,让他们敲响警钟,远离犯罪,健康成长。

亮点四:开展护航志愿服务。为了充分发挥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的社会效果,探索运用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源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最大限度地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刑庭于2009年12月组建一支由刑庭的女法官负责护航志愿服务队,对未成年罪犯开展庭前、庭中、庭后、判后的“一条龙”跟踪帮教工作队员根据各个少年犯的实际情况制定帮教措施、计划,建立一人一跟踪帮教档案。至今,护航志愿服务队共跟踪帮教失足少年71名他们通过心理疏导,帮助误入歧途的失足少年勇于面对挫折重新回归社会,还通过联系我区的爱心企业推荐失足少年就业,通过走访失足少年原企业学校,成功帮助10重返工作岗位或校园,而其他失足少年在队员的引导和鼓励纷纷走上工作岗位

刑庭的女干警用自己的一片执着、一脉真情、一腔忠诚,诠释着司法为民的使命和职责,狠狠地打击了犯罪,压制邪气,伸张正义。但她们无怨无悔,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宗旨,展现了新时期人民法官的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近年来,刑庭集体先后被评为 “先进集体”、佛山市12355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先进集体”、“集体三等功”、“青少年维权岗”、市级“青年文明号”等荣誉称号。刑庭所组建的护航志愿服务队被评为区“优秀志愿服务集体”和市“护航优秀分队”和“护航组织工作先进分队”及我区第三届道德模范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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