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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五年高明区妇女工作计划
日期:2015-04-08

2015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开启之年,也是推进落实广东省、佛山市妇女代表大会提出妇女发展目标的第一年。区妇联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以增进全区妇女福祉为目标,着力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创业就业,改善妇女儿童民生,推动妇联组织创新发展,扩大工作覆盖面,增强服务实效,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推进妇女工作的创新发展。

一、提升城乡妇女创业就业服务水平

促进农村妇女增收致富。加强农村妇女财政贴息贷款政策宣传力度,发动更多符合条件的妇女申请,解决发展资金难题。指导镇、村两级妇联组织做好服务和跟进工作,定期跟踪贷款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生产情况。加强农业技术培训,做好妇女诚信教育,引导妇女按期归还本金和利息,提高妇女信用度,保持项目还贷率100%。培育妇女专业合作社和巾帼创业示范基地,协调各方资源,探索多种形式协助本地妇女创办专业合作社。培育创建规模较大、品种优良、管理上水平,具有市场开拓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的巾帼创业示范基地。在2015年底前争取培育妇女专业合作组织和巾帼创业示范基地各1个。

引领城镇妇女岗位建功。深化“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引导各行各业女性岗位建功、岗位成才。开展区级“巾帼文明岗”申报评选工作,做好省、市“巾帼文明岗”的推荐申报工作。推动城乡互助,引导“巾帼文明岗”到村(社区)“妇女之家”开展送文化、送设备、送科技、送温暖活动。利用社会资源开展月嫂、家政等技能培训项目,提升妇女就业水平。

二、推动妇女儿童和家庭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

打造家庭服务中心服务品牌。家庭服务中心是政府委托妇联购买社会服务的民生项目,是妇联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载体,各镇(街道)已实现了家庭服务中心全覆盖,要扩大和深化家庭社会服务内容,做好婚姻关系调适、亲子教育指导等家庭迫切需求、社会关注的服务。要加强项目的科学运营,提升专业化水平,建立健全本土特色妇女儿童及家庭社会工作服务体系。

培育和引导社会组织服务妇女儿童。链接社会资源,为本土社会组织发展壮大提供服务,引导社会组织服务当地妇女儿童。配合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做好“亲亲大自然?快乐共成长--亲子共融计划”项目工作。委托友爱历奇辅导中心承接开展20场“培育好家风,传承好家训”家庭美德主题教育宣传活动。协助妇促会女企业家联谊组积极发展会员,推动其独立登记为高明女企业家协会。推进社会组织妇工委工作,组织举办社会组织骨干培训联谊活动。

三、深化文明家庭创建活动

加强家庭美德宣传。面向妇女、立足家庭,以寻找“最美家庭”为重点,依托村社区妇女之家,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继续评选一批区级文明家庭,开展家庭美德和好家风好家训宣传活动,引领广大妇女和家庭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的生活。依托各村、社区“妇女之家”,利用“三八”节、母亲节、端午、中秋、重阳等节庆日,开展喜闻乐见的群众文化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推进和谐村居建设。

推进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加强平安家庭创建“六防”、“六无”知识宣传,增强妇女和家庭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年内“平安家庭”覆盖率达98%以上,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

    四、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扩大普法宣传。围绕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广泛开展法制宣传乡村行、社区行、企业行、校园行活动,引导妇女学法、守法、用法。将以“三八”维权周普法宣传活动为载体,城乡互动,上下联动,启动普法宣传活动。以外来女工学校为阵地,针对外来女工开展法律、婚姻、卫生、育儿等培训,为外来女工融入本地生活提供服务。

强化维权服务。完善妇联调解与诉讼调解机制、妇女儿童纠纷调解机制、家庭预防遏制机制等,完善“多部门合作、多方面参与、多载体运作”的社会维权工作格局。培育一批法律、社工、心理等专业团队,以妇联律师顾问团队为依托,开展法律咨询、宣传、培训活动,为妇女提供专业性法律支持,把维权服务送到妇女群众身边。

五、扎实办好妇女儿童民生实事

开展援助单亲特困母亲家庭的活动。开展生活帮扶,深化“四援助”(即医疗救助、培训就业、子女读书、援建住房)工作,尽力解决单亲特困母亲家庭生活“四难”问题。开展源头帮扶,加大对困难母亲劳动技能培训和推荐就业,发展生产自救。推进“爱心储蓄 凝爱增值计划”,运用专业社会工作方法增强困难母亲生活信心和发展能力。

关爱特殊儿童。继续开展关爱山区留守儿童活动,通过妇工+社工+义工的帮扶方式,解决留守儿童因亲情缺失而产生的特殊问题。六一”开展慰问特困儿童和亲子拓展活动。 

六、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推动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贯彻实施。加强调研指导,做好“两规划”的监测评估工作,推动重点指标落实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重视和支持,争取年内在区文化中心加挂我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牌子,落实工作人员及服务项目,推动我区妇女儿童工作得到实质性进展。

拓展家庭教育工作。健全家庭教育工作机制,完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加强各类家长学校建设,组织开展家庭教育讲师团培训活动,深入开展家庭教育进村(居)活动。开展省级示范性儿童友好社区创建,做好流动儿童、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开展“心手相牵 共同成长”家长沙龙、幼儿家长培训、“与孩子的心灵对话”论坛等活动,全面提升家长素质。

七、夯实基层组织建设

加强基层能力建设。坚持“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原则,不断拓展村妇联工作领域,切实加强服务型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加强对基层妇女干部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做好新形势下妇女群众工作能力和水平。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建立加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密切联系各界妇女群众,坚持“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切实为妇女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加强“妇女之家”建设。加大扶持力度,建设新一轮“妇女之家”示范点,充分发挥其服务基层、服务妇女的阵地作用。继续扶持有条件的村(社区)组建巾帼健身队,壮大妇女健身队伍,推广妇女健身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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